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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莆田学院学生办事指南 [打印本页]

作者: 莆院在线    时间: 2014-9-10 12:57
标题: 莆田学院学生办事指南
1.如何办理学籍证明手续?

    在校学生需办理学籍证明的,应先到所在院(系)说明原因,由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查核成绩,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2.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察期满了怎么办?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察期满了,应向学校提出解除留校察看书面申请,由辅导员和所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处理材料送到校学生处(学籍方面违纪受处分送教务处)审核,由校学生处或教务处正式通知学生。

    职能部门:学生处思政科  电话:2638326

    教务处电话:2639938

3.如何办理缓考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应在考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须附上学校医务室或县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经辅导员核实,所在院(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考期的次日内凭病假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4.如何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等级考试?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每年二次,分别在1月份和6月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向教务处报名。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92094

作者: 莆院在线    时间: 2014-9-10 13:02
5.如何办理体育课免修手续?

    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能上体育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校医务室证明,辅导员核实后,持申请及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体育系办公室办理体育技能课免修手续。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体育系电话:2696451

6.不宜参加生产劳动、军训怎么办?

    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宜参加生产劳动、军训的,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校医务室证明,由辅导员核实,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有关生产劳动的,报教务处批准,可免除参加生产劳动,有关军训的,报武装部批准。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92094

    武装部电话:2692034

7.如何办理转专业、转学的手续?

    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应填写书面申请表(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要附上校医务室证明),经辅导员核实,所在系主任审核同意,拟转入系审批同意后,报到教务处批准。新生转系(专业)一般在第二学期进行。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入学校报到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应在学年结束前二个月办理,并在下学年开学前办妥。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8.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休学,应提出申请,到系办公室领取《休学申请表》填写,因病休学的,须附校医务室证明,经辅导员核实,系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作者: 莆院在线    时间: 2014-9-10 13:08
9.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在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医院复查合格)向所在系办公室领取《复学申请表》填写,经辅导员核实,系学生处审核签注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学。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10.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所在系提出书面报告,系主任签注意见,送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发文;退学学生到学生处领取离校表格,经各有关部门签名盖章后,凭退学文件和离校表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等有关手续。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11.如何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请病假须有医生签名、医务室盖章证明、请公假须有关单位证明,请事假必须陈述原因及证明),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如突发事故来不及请假的可托人代办,但过后应补交有关证明,经辅导员、所在系办公室严格审核。请假期满,应即将请假单交系办公室销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续假的应附上有关证明,并在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请假学生如需在外过夜,须将一联送社区辅导员处。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92094

    学生处  电话:2692214

12.如何办理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书若遗失不能补办,只能重新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毕业证明书,应交以下材料:

    (1)所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声明证书作废的材料;
    (2)本人书面申请;
    (3)一寸照片一张,两寸照片二张;
    (4)新生录取花名册(校档案室复印)
    (5)填写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地点:教务处)

    职能部门:教务处  电话:2639938

作者: 左右    时间: 2014-9-10 22:59
办事指南,怎么不是办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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